公示公告

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克隆抗体原液及制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第二阶段:年产哺乳动物细胞单克隆抗体原液26.6吨、年研发原液134批次)、扩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第一阶段:A1、A2、F1单元的燃气

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克隆抗体原液及制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第二阶段:年产哺乳动物细胞单克隆抗体原液26.6吨、年研发原液134批次)、扩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第一阶段:A1、A2、F1单元的燃气锅炉)”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克隆抗体原液及制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第二阶段:年产哺乳动物细胞单克隆抗体原液26.6吨、年研发原液134批次)、扩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第一阶段:A1、A2、F1单元的燃气锅炉)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克隆抗体原液及制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第二阶段:年产哺乳动物细胞单克隆抗体原液26.6吨、年研发原液134批次)、扩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第一阶段:A1、A2、F1单元的燃气锅炉)

建设单位: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自主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7日—2022年7月14日(20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许卓

联系电话:15895316013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国家生命科技园(梅梁路108号)

单克隆抗体原液及制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第二阶段:年产哺乳动物细胞单克隆抗体原液26.6吨、年研发原液134批次),扩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第一阶段....pdf

验收意见.pdf

验收专家意见.pdf

药明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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