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原扬州拓扬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扬州筑奥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受扬州广陵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与城南快速通道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处的扬州拓扬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25520m2,规划为A33中小学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1、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2003年建成扬州拓扬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2020年关闭停产,调查期间企业正在开展设备和构筑物拆除作业;地块周边存在一家工业企业(扬州广菱电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冰箱、洗衣机等家电盖板生产。扬州拓扬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和周边企业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类。在其生产过程可能会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造成潜在污染,因此本次调查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二阶段调查结果

1)样品采集

第二阶段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共设置14个深度为6.0m的土壤监测点位(包含对照点),采集并送检48个土壤样品(包含4个平行样、1个全程序空白样、1个运输空白样);设置5个深度为6.0m的地下水监测点位(包含对照点),采集并送检8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1个全程序空白样、1个运输空白样)。土壤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和pH值;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pH值、氨氮和耗氧量。

2)检测结果评价

土壤pH值范围为6.71~6.84,整体正常。重金属铜、镍、镉、铅、砷、汞在所有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六价)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仅二氯甲烷和甲苯有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䓛、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检出;检出含量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的pH6.84~7.14,氨氮和耗氧量均有检出,重金属仅砷有检出,检出项含量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含量小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标准》(沪环土 [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镉、铜、铅、汞、镍和六价铬均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与地下水所检出指标都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标准》(沪环土 [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需启动详细采样调查工作和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土壤与地下水质量要求,可用作第一类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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