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连运路北、小运河东地块(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新建项目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连运路北、小运河东地块(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新建项目二期工程)位于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北侧、小运河东侧,四至范围为:东至广陵区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至连运路,西至小运河,北至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新建项目一期。总面积约 5535m²。根据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新建项目二期地块用地红线图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该地块属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该地块在开发利用前,应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了解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本次调查工作主要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实施。

受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扬州筑奥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我单位)对连运路北、小运河东地块(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新建项目二期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接到委托后及时开展了前期调查工作,包括对该地块利用现状进行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根据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信息分析汇总本次调查地块信息如下:本次调查地块2004年前为农田;1998 年至2015年作为扬州兴乐电镀设备有限公司厂区;2015年扬州兴乐电镀设备有限公司搬迁,厂房废弃后闲置至今。

2021现场踏勘时本次调查地块内无构筑物,地面基本平整;地块内未发现污水管网、废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等有涉及地下构筑物。

本次调查地块内主要为扬州兴乐电镀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历史上上述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物事件。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的结果分析,识别该地块特征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烃。结合本次调查地块生产时间较长,考虑该地块生产过程可能存在的污染物迁移污染影响,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通过对该地块进行土壤及地下水采样、样品分析、数据评估与结果判断等步骤。本次调查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开展工作。

本次调查共设置土壤检测点位10个(含地块外1个对照点),各个点位深度均为6米。本次调查共设置地下水检测点位4个(含地块外1个对照点),点位深度均为6米。测试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45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pH值、石油烃(C10 ~C40)。

上述土壤检测项目检出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本次调查送

检地下水样品(包括对照点)pH大致呈中性,重金属(7 项)中仅砷有检出,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V 类水标准;挥发性有机物(27 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1 项)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 类水标准。特征因子石油烃(C 10 -C 40 )检出,检测结果满足《上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的关注污染物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未发现地下水的关注污染物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 IV 类水标准,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详细调查。本项目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可用于医疗卫生用地的开发利用,建议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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