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路东侧、先导控股南侧地块(先导鸿兴包装地块)(含原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西南侧区域)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地块四至范围:地块东、南至用地红线(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西至长江南路,北至用地边界(先导控股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18186.7m2(约27.28亩)。地块内历史上曾有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纸仓及停车场区域)生产经营。
根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显示,地块未来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为了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安全,补充地块再开发利用手续,无锡高新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无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2年最新规划红线图,委托我单位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并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其质量是否满足工业用地的质量要求。
一、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与人员访谈,长江南路东侧、先导控股南侧地块(先导鸿兴包装地块),从2002年至2022年地块历史上主要有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纸仓及停车场区域,周边该企业其他生产区域及周边其他企业的生产可能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目前调查地块内所有构筑物均已拆迁,设备均已撤空,地面硬化层部分已破除,地块处于闲置再开发状态。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上存在少量企业。调查地块西北侧均已拆除为空地(新华路和长江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调查地块西北侧为空地(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三期预留地),调查地块东北侧为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纸箱车间,东南侧为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彩印车间和办公楼,西南侧为长江南路。周边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可能通过迁移扩散进入本次调查地块,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通过对该地块及周边地块涵盖的潜在污染物的毒性、毒理参数、评价标准等情况,结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所列45项为必测项目的要求,本次调查将pH、重金属9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铬、锌)、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苯胺、氯乙烯、苯乙烯、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8种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等作为本次调查的土壤检测因子。地下水与土壤的检测因子一致。
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长江南路东侧、先导控股南侧地块(先导鸿兴包装地块)调查监测阶段于2022年11月开展,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位(含1个场外对照点)、4个地下水点位(含1个场外对照点),土壤及地下水钻探深度均为6m。综合现场快速检测仪器PID、XRF的检测结果,共筛选出44个土壤样品(含现场平行样4个)、4个地下水样品(含现场平行样1个)按规范要求送往无锡精纬计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实验室分析。
三、调查结论
土壤:送检的土壤样品污染因子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深圳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地块内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pH值检出大致呈中性,所有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检测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不超过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氯甲烷检出浓度未超过《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无饮用途径下计算的风险限值。
综上分析,该地块污染物含量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质量要求,符合地块规划的工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因此本地块环境调查结束于本次调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