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阳山镇桃源南路东侧地块(陶瓷厂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描述:

地块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安阳路以东、桃源南路以北,占地面积约18868m2。根据历史卫星影像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地块历史上为锡沪化工陶瓷有限公司,无其它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大部分已拆除,地块内西侧尚有建筑物未拆除。地块西侧为麒麟湾(住宅用地),其他区域为农田。

本次调查期间,业主提供的规划材料表明地块后期规划作为二类用地,根据现行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第二类用地,按照第5.3.1款规定采用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调查布点与采样分析: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811日起施行)布点要求: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分区布点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布点。原生产区内结合厂房分布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非生产区内结合地块面积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共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位,编号为S1-S11每个土壤点位共采集4个土壤样品送检设置3地下水监测井,每个点位取1个地下水样品,共计3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周边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

采样分析因子如下:

土壤部分:S2S4S6S8S9S11点位土壤样品检测pH、重金属、VOCsSVOCsS1S3S5S7S10点位土壤样品检测pH、重金属、VOCsSVOCs、石油烃; 

地下水部分:GW1-GW3样品检测pH7种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和石油烃。

 

调查结果:

检测分析的土壤样品:7种重金属检测项目中铜、镍、砷、汞、铅、镉被不同程度检出,六价铬均未检出,27种挥发性有机物检测项目均未检出,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中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有检出,其它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均有检出含量;上述指标含量均低于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检测分析的地下水样品:7种重金属检测项目中砷、镉被不同程度检出,55种挥发性有机物检测项目均未检出,52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均检出。pH、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水标准;石油烃(C10-C40)低于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所计算得出的风险筛选限值。

 

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土壤各指标含量均低于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调查范围内基本无环境风险,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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