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香泾浜(沪宁高速-梅育路)河道工程”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香泾浜(沪宁高速-梅育路)河道工程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香泾浜(沪宁高速-梅育路)河道工程
建设单位: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验收自主意见、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2日—2021年5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虞锡林
联系电话: 15952477581
地址:无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风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