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无锡东方鸿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方鸿润汽车专卖店汽车销售及维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修编报告” 、“无锡东方鸿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无锡东方鸿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增量项目”、“无锡东方鸿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固废变动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方鸿润汽车专卖店汽车销售及维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修编报告 、无锡东方鸿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无锡东方鸿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增量项目、无锡东方鸿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固废变动项目
建设单位:无锡东方鸿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自主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朱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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